时间:2024-12-12 13:39
一、劳动仲裁最长要多久结案
劳动仲裁通常应当在收到仲裁请求之日起的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完成案件审理工作。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则需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当事人。但请注意,延长的审理期限总计不得超过十五个自然日。因此,从理论上讲,劳动仲裁的最长期限为自收到仲裁请求之日起的六十个自然日内完成案件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最长时效为二十年吗
须知,劳动仲裁的法定期限并非二十年之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限为一年。具体而言是指,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以当事人实际知晓或应该知晓自身权益被侵害的日期为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而引发争议时,劳动者申请仲裁无需受制于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规定;然而,如果劳动关系结束,则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相应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仲裁最迟多少天处理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的审理期限通常为自收到仲裁申诉材料之日的四十五个自然日内。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导致审理时间超出该期限,审批权归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获其许可后将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当事人通告予以延期,但延期时长不得超过十五个自然日。因此,劳动争议仲裁的最终处理结果最晚应在六十个自然日内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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